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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赋》有奖楹联擂台规则
发布于2015-06-05 14:28 点击:1607 作者:西门吹雪


中华诗赋网有奖楹联擂台规则




 为了活跃楹联擂台气氛,调动诗友参加打擂积极性,特对楹联擂台出联和奖励机制修订如下:

    一、每月举行一期擂台,楹联擂台赛时间为每月1-28日为打擂时间及投票时间。由诗友投票产生票选优胜(最高票当选),由出联者选出一名优胜。每期产生两名优胜者。
    二、上期优胜者有优先出联权,并要求在打擂前三天留言提交版主,由版主提交楹联版讨论,通过后作为下期楹联出联。自动放弃出联,由版主另行安排下期楹联擂台出联。
    三、对优胜者进行公榜,并对优胜者给予精神奖励和奖金奖励。
打擂等级设七级,前四级公布优胜但不兑奖。精神奖励由网站制作发放获奖证书,奖金奖励由网站按优胜者提供的账号寄发奖金,从获得探花时开始兑现奖金。
    一次优胜为童生;二次优胜为秀才;四次优胜为举人;八次优胜为进士,十二优胜为探花,奖励2400元;十六次优胜为榜眼,奖励3400元,二十二次优胜为状元,奖励5000元。
    获得状元的诗友可不再参加打擂。前八期已兑奖的优胜次数不纳入以后的累计次数。在获得探花时,再发放奖金(12次优胜以下不兑奖金,计入累计)。每当产生一个状元时,网站也将评选出若干名热情参与的会员,发放精美纪念品或者奖励奖金200元(由诗友选择),给予表彰鼓励。如果有诗友不愿透露信息导致不能寄发,网站也尊重诗友意愿并表示理解和谢意。

  四、每位诗友只能占一层楼,署名参赛,提交后不得修改;后到诗友提交的作品不得与前到诗友提交的作品雷同。

  五、网站管理、顾问、评委、版主可以参加擂台打擂。





中华诗赋网楹联栏目组

二0一五年六月五日



擂台细则


1、打擂采用公开形式;

2、打擂作品在赛事结束前不能发到个人空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评委可以参与打擂。

4、赛事开始后,诗友及评委即可投票。

5、不得向评委拉票和诗友拉票,接到举报经查实后,即取消比赛资格。

7、欢迎诗友和评委赛后对打擂中的作品进行点评,赛前不发表对作品议论。
8、评委由网站指定专人组成,不定期更换。
9、版主与评委一票相当于会员5票,按票数排名决出入围者若干。
10、网站组织专人对优胜作品进行点评。
11、规则根据赛事进展,随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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