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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学会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启
发布于2019-01-26 11:01 点击:2738 作者:西门吹雪-转载
中华诗词学会举办 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启事

中华诗词学会举办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启事

中华诗词学会








中华诗词学会举办

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活动启事



一、总则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实现中华文化强国的伟大梦想,展示中国诗书画的魅力;提高人们对中国传统诗书画的审美修养和人文修养,同时给广大艺术爱好者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扶持、鼓励、促进“诗书画”一体创作。中华诗词学会举办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大赛组委会,由中华诗词学会诗书画委员会具体运作。

顾  问:刘征、沈鹏、梁东、刘麒子

主  任:郑欣淼

副主任:范诗银、林阳

委  员:罗辉、高昌、 林峰、刘庆霖、王改正

办公室主任:黄小甜


三、评选机构

为了奖项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效的完成,在中华诗词学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即中华诗书画委员会)聘请诗词、书法、绘画界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运转。


四 、参评条件

全球凡热爱中华诗书画的炎黄子孙和中华诗书画爱好者皆可投稿参评,年龄不限。


五、参评作品

参评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中国画、毛笔书法)。如有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连带责任。作品中的诗词不仅要合律、且应以追求诗意、境界为上(新旧韵均可,但不可混用)。

类别:1、诗书画结合;  2、诗书结合。

诗词内容要求:歌颂新时代、感事抒怀、山水诗、田园诗、咏物诗、军旅诗、边塞诗等均可。要求健康向上,雅俗共赏,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作品尺寸:4尺至6尺宣纸(竖幅,不得小于4尺大于6尺,不需装裱)。


六、相关规定

1、评选不收取报名、参赛、评审等费用。

2、参评作品须按要求填报“中华诗词学会“沈鹏诗书画奖”参赛作品登记表”一份(此表可在中华诗词学会网站http://www.zhscxh.com/下载,填好后发到我们的电子邮箱,同时打印一份与参评作品一块寄来,请用速递的邮递方式)。

3、凡参评的作品,即视同将相关作品授权主办单位用于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原作展、画册、媒体宣传等活动的播放、刊登和展示。诗、书、画作品一律不退。

4、征集作品时间自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5、参评作品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八条52号三楼 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07      电子邮箱:zhsc1987@163.com

联系人: 黄小甜    联系电话: 18511056209(手机)


七、评选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两级评选。第一级为初评:初评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第二级为终评:终评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凡“沈鹏诗书画奖”评委、中华诗词学会现职领导及学会工作人员均不得参赛。


八、奖项设置

1.诗书画创作:

一等奖 1名(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12000元);

二等奖 2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6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20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800元);

入围奖20名(各证书一件、作品集1本)。


2.诗书创作:

一等奖 1名(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10000元);

二等奖 2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10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杯一座、作品集1本、证书一件、奖金  500元);

入围奖20名(各证书一件、作品集1本)。


九、附则

1、入围“沈鹏诗书画奖”以上的作品,将作为入选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的优秀作品展,并入选其作品集,三等奖以上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出席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颁奖典礼。

2、凡报送参评者并取得参评资格的作品即视为认同本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华诗词学会书画委员会。




中华诗词学会

2019年1月1日



附:第二届“沈鹏诗书画奖”参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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